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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保护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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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保护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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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修改
《关于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工作事项进一步说明的函》(公网安[2025]1846号文)(1).pdf
公安部网安局发布了公网安〔2025〕1846号文件《关于对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工作事项进一步说明的函》,附件是《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工作的问题释疑》(下称“《问题释疑》”),针对运营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诸多困惑给出了权威解答,特别是对2025版相关模板的启用、第五级系统、数据摸底调查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明确。
解读:
知白守黑,《
一图看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新规核心要点
》;黄春林,《
汇业评论| 2025年网络安全等级保护3.0最新政策变化
》
2025年5月26日,公安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高风险判定实施指引(试行 )》的通知》,
关于印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高风险判定实施指引(试行 )》的通知-网安单位(2).pdf
等级保护备案和测评报告材料:
•
网络安全等级测评报告模板(2025版).docx
•
附件1+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模版(2025版).docx
•
附件2+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表(2025版).doc
关于进一步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有关工作的问题释疑
问题一、如何执行系统备案动态更新工作?
答复:运营者需全面梳理已备案系统的情况,对于已完成定级备案的第二级(含)以上网络系统,无论网络系统是否涉及级别变更,运营者均需重新依据 2025 版定级报告和备案表模板进行编写和填报,并及时按照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要求及时报送。
问题二、系统备案动态更新是否需要组织召开专家评审,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复:已完成定级备案的网络系统若发生级别变更或重大变化的需重新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鼓励行业主管部门集中组织召开本行业内网络系统的专家评审会。
问题三、备案单位如何选择备案地?
答复:原则上由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指定具有受理备案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受理备案。备案单位工商注册登记地、实际业务运营机构所在地、安全管理机构所在地、网络设备所在地等不一致的,以备案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运维所在地为主受理备案。若安全管理机构和运维所在地等不一致的,以安全管理机构所在地为主受理备案。
问题四、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网络系统如何选择备案地?
答复:跨省、省内跨地(市),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网络系统,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省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或其指定地市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
跨省或全国统一联网运行并由主管部门统一定级的网络系统在各地运行、应用的分支系统(包括由上级主管部门定级,在当地有应用的网络),由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受理备案。
问题五、已定级备案的跨省或全国联网运行的网络系统如何选择备案更新地?
答复:原备案至公安部的网络系统已转交至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进行受理,此次备案动态更新地请咨询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
问题六、备案证明如何更新及有效期如何确认?
答复:《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有效期为三年。2025年1月1日前备案的,有效期自 2025年1月1日起算。完成等级测评后有效期自动延长一年。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申请延期,
问题七、第五级网络系统的定义?
答复:第五级网络系统是指“对国家安全或地区安全、国计民生造成严重或特别严重损害的网络系统”。
问题八、第五级网络系统定级的适用范围可能包括哪些?
答复:第五级网络系统适用于关系到国家安全、地区安全或国计民生的重要网络系统,例如:国家能源管理系统、交通指挥调度系统、金融核心交易系统、大型互联网平台等。
问题九、第五级网络系统需要到哪里备案?
答复: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第五级网络系统需到省级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备案。
问题十、第五级网络系统如何开展等级测评?
答复:现阶段第五级网络系统原则上可在《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中第四级安全保护要求基础上,重点参考《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测评要求》(GA/T2182-2024)中相关要求,执行第五级网络系统等级测评工作。
问题十一、第五级网络系统每年要开展几次等级测评?
答复:第五级网络系统等级测评频率与第三、四级网络系统保持一致,每年开展一次等级测评工作
问题十二、第五级网络系统是否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
答复:第五级网络系统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关基”)认定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第五级网络系统和关基并不是等同关系。第五级网络系统的认定需根据业务信息安全、系统服务安全被破坏时,对侵害客体的侵害程度来确定。而关基的认定则需要根据《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中相关认定要求来认定。